藏族青年画师仁青郎加(右一)在自己的工作室指导学徒创作唐卡漆画作品。
唐卡漆画作品《天路》仁青郎加作
唐卡漆画作品《白塔桃花风景图》阿旺曲扎作
在福建省援藏工作队大力支持下已建设完工的昌都唐卡漆画基地。(本文配图由昌都市文化局提供)
跟随福建省艺术馆艺术创作部副主任何肃先,记者走进一个面积超300平方米的大厅。这是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的文创展示中心——唐卡漆画展陈大厅,也曾是开展培训的“教室”。四周桌子上,一幅幅大小不一的漆画摆放有序。看着这些画作,这名福建援藏干部瘦削的脸上难掩骄傲。
走近一幅画作细看,宽近1米,高足1米有余,画面是雪山,蛋壳、漆料等多种原料在画布上有序排列,贡献各自的色彩,绘就了一幅高原特有的日照金山景色。据何肃先介绍,这是这期新参加培训班的画师创作的。
参加培训的唐卡漆画画师,大多是昌都从事唐卡创作中的年轻一代。在福建省援藏工作队的积极推动下,唐卡漆画在昌都落地生根4年有余,先后已有160多名本地画师参与其中。
从一个人开始的绘画之路
唐卡,指用彩缎装裱而成的卷轴画,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福建漆画,则是从依附于工艺美术脱胎成为纯艺术的架上绘画形式。在福建省援藏工作队的努力下,它们融合产生了新的艺术形式——唐卡漆画。
7岁开始学习传统唐卡,青年画师仁青郎加被称为唐卡漆画的“第一人”。出身唐卡世家,仁青郎加从小就在父辈绘制的唐卡下牙牙学语;长大后,他跟随曾祖父嘎玛德勒和父亲曲英江村一笔一笔地学习绘制唐卡。
2018年,在昌都市文化局的委派下,仁青郎加来到厦门,参加了福建省艺术馆在厦门举办的首届中国农民漆画高级研修班。那是他第一次与漆画相识——“怦然心动!”哪怕时间过去许久,他依旧记得自己第一次看见漆画的心情。那时,他的内心如触电般闪过一个念头:“这些东西如果拿来画唐卡,会是怎样?”
“出生地”相距千里,唐卡和漆画两种艺术形式有许多不同。福建省青年画院特聘画师朱莉燕介绍,从颜色来说,唐卡用的是牛骨熬的胶,而漆画用的是漆树的汁液,唐卡偏亚光,漆画更明亮;在绘画语言上,唐卡主要采用渲染、叠加的手法,而漆画则侧重研磨、黏贴、镶嵌等技法。
然而,不同之间孕育共通,差异之中存在互补。据朱莉燕介绍,漆画的技法,会让唐卡在画面的立体感、空间感和材质对比感上有更丰富的展现,借用漆的元素,唐卡材质变得更高级,表现也更精美。
福建美术馆馆长邱志军认为,唐卡漆画的出现不是简单的“跨界”或是工艺创新,而是一种当代美学的主动选择,它打开了艺术样式的另一扇门。
尝试并不容易。漆画的创作材料是天然大漆,过敏是漆画初学者需要面临的巨大挑战。第一次用漆画的手法创作唐卡,仁青郎加需要跟大漆打交道,因为过敏,他的双手肿得无法弯曲,脸也肿得通红。但他都咬牙坚持了下来,最终克服了过敏反应,创作出自己的第一幅唐卡漆画作品。
获得更多人的认同与肯定
在福建学习的过程中,仁青郎加又完成了自己的第二幅作品。“第一次创作唐卡漆画,画作显得很稚嫩。第二幅作品经过认真打磨,唐卡漆画的融合更加成熟,我觉得可以拿出去给更多人看看了。”仁青郎加说。
这幅作品后来被推荐参加国家艺术基金项目“乡野漆彩——中国农民漆画展”日本东京站的展出。展会现场,四周人来人往,仁青郎加焦急地等待着。不一会儿,一名男子来到这幅作品前仔细端详。听了介绍,他问仁青朗加:“这画出售吗?什么价格?”买下画作后,他还专门留下了仁青郎加的联系方式,希望以后有机会继续购买他的唐卡漆画。
“看来,这项创新不但有人欣赏,还有一定的市场,这或许是我可以探索的方向。”仁青郎加想。带着自己在福建创作的作品回到家乡,仁青郎加向父辈们介绍了唐卡漆画和自己的想法。
作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仁青郎加的曾祖父嘎玛德勒非常开明——看着仁青郎加的新作,他对这种新手法大为赞叹,对孙子的尝试也表达了支持。但不是所有人都认可仁青郎加的创作。一些唐卡画师表示不理解:“传统唐卡不好吗?为什么非要搞唐卡漆画?”
“创新手法,是为了丰富唐卡艺术本身。传承了千年的唐卡,可以有更多新门类,也能让更多人接受唐卡。”仁青郎加这样回应。有人认可,有人怀疑。仁青郎加知道,得自己先干起来,“用成绩说话”。
最大的支持来自漆画的故乡福建。听说了仁青郎加想要创作唐卡漆画,福建省援藏工作队立即找到了这个年轻人,希望以唐卡漆画为切口,推进文化产业援藏工作。
按照中组部开展“小组团”援藏工作的要求,福建省援藏工作队同福建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艺术馆和昌都市文化局组建“唐卡漆画文化产业小组团”,将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实施的农民漆画艺术精准扶贫模式推广到昌都,培养唐卡漆画画师。
做大唐卡漆画朋友圈
2019年,作为文化和旅游部“春雨工程”项目之一,福建省艺术馆与昌都市文化局联合举办第一期闽藏唐卡漆画培训班。
仁青郎加在培训班里当起了助教。学员白马次仁让他印象深刻:在实践环节,白马次仁选择了相对复杂的创作主题。为了能按时完成作品并参加展览,白马次仁每天下课后都在教室加班绘制。一天晚上两点多,仁青郎加发现教室的灯仍然亮着,他过去一看,原来是白马次仁在专注创作。最终,白马次仁在35天的培训期内如期完成了创作。这批作品后来都在昌都市博物馆展出。看着画作前的观众,白马次仁笑容满面。
作为培训班教师的朱莉燕十分欣慰,“唐卡漆画的出现,是在西藏播撒了漆画的种子,不久将会生根发芽。”
开办培训班,就是最直接的播种方式——近3年来,昌都已经开设了8期唐卡漆画培训班,越来越多人开始投身唐卡漆画创作。
如今,仁青郎加手机里有一个几百人的微信群,里面都是各地学习过唐卡漆画或者对漆画感兴趣的唐卡画师。昌都市各县的画师们在这里咨询问题、分享作品、交换订单,每天都十分热闹。“未来我们可以在昌都成立唐卡漆画协会,以体系化的方式推动唐卡漆画发展,让更多人参与进来。”仁青郎加说。
福建援藏干部、昌都市文化局副局长李聆介绍,下一步,福建省援藏工作队将以“唐卡漆画文化产业小组团”为抓手,持续做大做强唐卡漆画文化产业。通过政府扶持、个人主动投资等方式,昌都将持续举办“唐卡漆画技艺培训班”,设立唐卡漆画工作室,培养更多融通理论和画艺的各类人才,并从中挖掘高水平绘画人才,推出一批代表性画师,创作出更多精品画作。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艺术史论系主任陈岸瑛认为,福建作为漆艺大省,有着国内最为活跃的漆艺创作和经营团体。福建省艺术馆在西藏昌都开展的唐卡漆画技艺培训,既是技术输出和文化帮扶,也是一次互惠的文化交流。
闽藏协奏山海歌,唐卡漆画相映红。历史上,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共同铸就了开放包容灿烂的中华民族文化。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徐里认为,大漆艺术和唐卡这两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了穿越千年的“跨界碰撞”,诞生出唐卡漆画这一新兴的艺术形式。大漆的温润、包容,与唐卡的圣洁、庄严,艺术性地融合在一幅幅作品中,就如同民族之间感情的深度融合。
雪域高原的唐卡和大海之畔的漆画相互激扬,唐卡漆画成为新时代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实践。“这是艺术与文明的融合,更是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唐卡漆画从产生到壮大,凝聚着一批又一批福建援藏干部的共同力量,它是民族的交融,也是传承的创新。唐卡漆画相结合的艺术扶贫模式,帮助当地藏族同胞通过绘画的融合,提升扩大了销路,改变了生活方式,为他们带来了更多收入。”福建省援藏工作队领队说。(袁泉 徐驭尧)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