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现场。 张金川 摄
“抢抓三大机遇,发挥四个优势,重点打好五张牌,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加快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胡盛表示,龙岩推进“老区+湾区”“老区+特区”深度合作,积极融入国家区域战略布局,深入拓展与广州对口合作,建立完善高层互访、部门交流、县区对接等机制,推动产业对接等机制,推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民生事业等多层次实质性合作。
胡盛所说的“抢抓三大机遇,发挥四个优势,重点打好五张牌”,是于2022年12月龙岩市委六届五次全会提出的。三大机遇:中央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中央支持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带来的机遇;四个优势:红色优势、绿色优势、古色优势、特色优势;五张牌:革命老区牌、绿色生态牌、特色产业牌、对外开放牌、大爱龙岩牌。
胡盛还表示,要加快龙岩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构建“1+8”产业协同发展平台,推行“飞地经济”等合作新模式,主动承接大湾区创新资源、优势产业辐射,努力打造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深化与厦门山海协作,谋划推进厦门龙岩中心等标志性区域合作项目。
如何加快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成为今年该市“两会”期间的热点话题,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建言献策。
澳门闽西同乡总会会长张森华认为,当前,粤港澳大湾区正在加快制度创新和先行先试,围绕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战略定位全力冲刺,致力引领国家新一轮开放创新。
“需加快打造由城投、园区、基金等构成的多元协同招商体系,把‘平日功夫’‘项目对接’做深做实。”张森华建言,龙岩可在深圳、广州、东莞、中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创建跨区域对接平台(科创飞地),促进跨区域资源嫁接合作。
张森华称,应加强与粤港澳等地创新园区、产业园区的战略合作,利用粤港澳地区创新优势、资金优势、管理优势,引入一批国际国内园区运营机构和品牌;推动政府基金与粤港澳地区政府和市场基金的开放合作,打造“基金+基地”“股东+房东”多元支撑体系。
“国有资本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其中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对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扮演不可替代的角色。”致公党龙岩市委会专职副主委柯添英建言,应深入对接广州国有资本,助力龙岩产业发展。(完)
贵州茅台重磅公告!事关275亿元特别分红****** 贵州茅台的特别红利即将兑现! 12月20日晚间,贵州茅台公告,2022年度回报股东特别分红实施,股权登记日为12月26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12月27日。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9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5.23亿元。 用1个月时间分红到位 11月28日晚间,贵州茅台公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12月14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方案,再到12月20日公布实施公告,特别分红方案实施历时不到1个月。 贵州茅台将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91元(含税),这一特别分红方案在贵州茅台发展的历史中尚属首次。国泰君安发布研报称,自2015年起茅台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50%。此次若考虑年中分红272.28亿元,则贵州茅台2022年全年分红将达到547.51亿元,占2021年净利润的104.37%。 对于此次分红方案,投资者持不同态度。有投资者表示,今天贵州茅台每股下跌了58元,相当于市场已经除权了,而每股逾21元的分红在高价股的波动中掀不起太大波浪。 不过,也有投资者表示,每股超21元的分红也不少了,一手就可以分到2000多元。 贵州茅台提示,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对于特别分红的目的,贵州茅台称,一是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二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提振市场信心;三是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 今年第二家派发特别现金红利的公司 此次贵州茅台派发特别现金红利为其历史上首次,也是今年来A股第二家派发特别现金红利的上市公司。 今年4月29日,中国海油也曾宣布实施特别分红,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特别现金红利每股1.18港元(含税),A股股东股息以人民币支付,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699元(含税)。中国海油当时公告称,此次派发的股息包括2021年度末期股息及香港上市20周年特别股息。 公开资料显示,在A股市场上,新华保险、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神华、白云山等上市公司也曾派发特别现金红利。 分析人士指出,A股历史上派发特别现金红利的上市公司以国企和央企为主,贵州茅台此次大手笔派发特别现金红利为上市公司树立了标杆,不排除其他国企和央企也有类似提高分红比率的动作。 如何判断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能力?上交所此前公开发文称,虽然定期报告中的现金流量指标并不能完全代表上市公司分红时可支配的现金金额,但是一般理解,公司的分红能力还是取决于经营质量和可以支配的现金流。因此,现金流量指标不宜直接作为判断公司分红能力的刚性量化指标,但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是对上市公司分红能力的侧面印证。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称,2017年至2021年,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超6万亿元。下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仍须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价值创造能力,提升行业机构专业能力,实现实体经济发展、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与投资者回报增长的良性互促。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